欧研学生组织筹款政策
一般的指导方针
所有认可的学生组织在校内或校外的任何筹款活动(现金、物品或服务)都必须遵循此程序。本政策符合俄勒冈大学系统(OUS)的管理规则。活动登记表可在学生参与中心获得。
- 由认可的学生团体申请筹款活动,须于活动前四周提交,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评估申请,并充分计划和组织活动。
- 如果活动是由外部供应商举办的,并且他们提供的服务(即音乐会、讲座等)需要得到补偿,则必须在活动登记表中附上个人服务协议(PSA)。PSA可以在学生参与中心获得。只有行政和财务副总裁或其指定人员才能为该机构签署合同。这样的合同必须包括双方的责任,出售物品的价格,以及双方收益的百分比。
- 必须在活动登记表中提交详细的收入/费用预测。
- 学生事务助理主任必须批准学生社团和组织的所有筹款活动。
- 特别活动,包括食品销售也必须由住房和学生参与主任批准。
- 如果一个团体希望在与另一个团体的活动相邻的“公共空间”出售奖券(例如,在篮球比赛期间在Quinn的大厅或在交响音乐会期间在Loso的大厅),该活动的活动经理必须被告知这些活动将会发生。然后,出售彩票的团体必须通过设施调度的正常方式预订空间、桌子和椅子。
如果一个团体希望在“预留的活动空间”(即篮球比赛期间的看台或麦肯齐剧院内的交响乐演出期间)出售抽奖门票,该活动的活动经理必须批准在其“预留的活动空间”内进行活动。他们需要在活动登记表的筹款部分签名,承认他们已经批准抽奖活动在他们的“预留活动空间”内进行。
请参阅莱佛士和互助旅馆的单独指南。更多信息可以在学生参与中心找到。
- 活动结束后14天内,必须向学生活动中心提交收入/费用明细表。
- 所有收益必须在活动后第一个工作日存入校园社团账户。
- 不遵守上述程序的社团和组织将失去大学的筹款特权。
- 莱佛士在学生手册(学生政策,筹款政策)中有单独的指导方针。必须填写抽奖表格。任何抽奖活动都需要在活动开始前获得学生参与部助理主任的批准。
东俄勒冈大学采用了以下指导方针,以便俱乐部在要求社区支持其筹款活动时使用。
学生事务助理处长只有在下列情况下,才可批准学生社团或组织在校内或校外索取物品或服务:
•捐款是为了换取俱乐部或组织提供的商品或服务(例如洗车,糕饼销售,抽奖)
或
•捐款用于直接支持俱乐部或组织向整个校园社区开放的活动或服务(例如Casino Night, Speel-Ya Powwow)。
俱乐部或组织也可协助认可的慈善非营利团体进行募捐活动(如March of Dimes、联合国儿童基金会、红十字会),但须经学生参与处助理处长批准。请与住宿及学生事务处处长联系,了解有关在宿舍征集活动的政策。
[负责准确性:Tim Seydel, University Advancement,最后验证日期:9/4/2003]